那份“龙颈果园”租赁合同中细则写得很明了:每年租金折合款玖仟伍佰,元旦前交清;拖欠租金达六个月的当放弃经营权处理;合同签订转让经营权十年;合同终止后乙方把不利于耕作的地表开挖或填筑复原整理,否则在定金扣除相应费用。可是这些细则我竟是在租赁者人去地空后才越发明晰的,他们搬东西撤离的时候已经拖欠租金五个月了。当时让他们把可以拆除可以拿走的都让他们处理了。我在现场中曾先后有三点要求:留下水管水箱、喷灌管网和一个五十平的铁皮棚,他们都轻易地一一否定了。
那园子至今没有租出去。自己经营也没有什么好项目,况且他们起的菜畦太小,一米多;挖的沟太深,40cm*50cm,拖拉机进不去耙地,整地得花一大笔钱,这真是无计可施。随着时间的推移(),吃亏的遗憾和内疚心理以但没有减轻。我哑巴吃黄连了,我打落大牙吞下肚的感觉辱没了久经沧桑的心智。
疼定思疼,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有:他们是来自台湾的投资者——台湾同胞啊;那女的是手袋经贸的干活,男的是农艺师,对高附加值作物种植说的头头是道,对未来的经营方向反复精细描述,且在阳光下与劳工们一起地里的干活——他们的勤劳智慧让我佩服;其次,他们对果园沟渠作大疏通,并且来了个合理架构的整理,开支不菲;第三,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这样的果园他们一放手,马上就可以转租出去,要是自己经营,也省去了一定的成本。
可是,夏天就要过去,我的果园还满目荒芜。我竟然亏了一年的租金,还有地表适耕整理五千左右,而他们当初交的定金,只能做合同终止违约金处理了,不能做上面两项的冲减。
我叫那女的为陈老板,她是掌握整个话语权的人物。劳工们今天都还说她热情大方,有讲有笑而且劳保做得很好。但是她在劳工纠纷面前,为什么就只用下村那三个劳工而忽略上村劳工的感受呢?她很强势,应该;我有几次的租地建议,用工建议,矛盾斡旋提议,他都没有考虑,又像是不明智;我一直钦敬他们,经常巡视他们在果园里的物品设施,可以她最后来搬东西时都没有预先主动和我想打招呼,有暗中撤走物资设施的企图;我请他们吃饭,再次表达我的敬意,可是临末了,他们连室内照明用的电线灯光都拆拉掉;拿不走的物品,他给萍水相逢番石榴园主,也不留下曾经的驻地。
我在想当然中发现可以到手的利益溜走了,当下就觉得不对劲了,竟也没有用合同违约一条去套用,争取该有的利益,真是太笨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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